|
发表于 2014-11-17 16: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yngz 发表于 2014-11-16 11:54 
对于调幅通信应该没有调幅度的限制,因为调幅度与调幅波占用的频宽无关。调幅波是载波的振幅变化。调幅度 ...
记得前头的一个帖子讨论过调制度的问题,看来还是没有聊透。
“广播标准确立之初就充分考虑到了检波器的性能不理想,故而对调制度加以限制,我注意过你对这方面的意见,记得你理由是调制度高些更好,但现实与你的理想是有出入的,调制度就是26-30%,这一是照顾检波器的死区,二是对某些接收机的锁频功能提供支持,三是为AGC电路能够接近正常的工作,四是....是某项通信,与收音无关,估计早已弃置,不说也罢”---------------这是之前帖子提到的,那么索性不考虑这些,真要像你一样搞一个调制度90%的电台结果会怎样呢?既节能又环保,设备利用率又高,广播信号动态范围又大,何乐而不为呢
由于灵敏度的限制,信号弱到一定程度收音机就收不到了,可是调幅波的幅度是变化的,按载波最大幅度计算收音机能收到的距离就比较远,接收载波最小幅度的距离就较近,按30%调制度的指标,假如电台最大覆盖距离是100公里(平均载波功率),那么在90公里处就会出现部分弱信号丢失(就收距离与载波功率的三次方根成正比),检波输出就会出现断续,这时的“强”信号也已微弱,给人的感觉就是微弱信号音质较差,但假如是90%调制度,,同样是平均功率覆盖100公里,则大约45公里就会出现弱信号丢失,检波输出会断断续续,但这时的强信号依然很强,但音频输出已经断断续续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