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8-4-26 15: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新、刘旭二人一拍两散,各干各的,再无瓜葛。故事到此似乎该说再见了,──且慢,事情远没结束,甚至可以说,高潮还没有到来。
2005年初,刘旭出走近2年,瑞星在中国的杀毒市场仍然拥有最大的占有率,刘旭则在北京创办了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从事他的杀毒老本行。
随着网络在全球的广泛应用,利用网络技术、以网络为载体的间谍程序、黑客程序、游戏木马、蠕虫病毒、邮件病毒、QQ病毒、MSN病毒等网络新病毒频频暴发。新病毒颠覆了传统的病毒概念,呈现以利益获取为目的、传播速度空前、数量与种类剧增、攻击途径多样化、造成灾难性损失、全球性暴发等突出特点,使杀毒软件面临严峻挑战。
当时国内外所有的防、杀病毒软件,都是采用“特征码”作为最基础的反病毒技术,按照“捕获—分析—升级”这一过程,实际是一种事后防范的办法。电脑及网络的技术缺陷,使国家要害部门、重点行业,如银行、电力、运输、基础设施等存在巨大隐患。
对此,刘旭和他的团队,组织研发了微点主动防御软件,创立“监控并举,动态防护”的主动防御体系,实现了反病毒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成功实现了单机版主动防御未知病毒。这是我国科技人员的自主创新,世界首创,被专家称为防计算机病毒的一场伟大革命。
2005年5月13日、31日,刘旭在《光明日报》先后发表“杀毒软件亟待克服重大技术缺陷 我国应尽快研制主动防御型产品”和“主动防御电脑病毒并非天方夜谭”两篇文章,同时着手“主动防御软件”上市前的准备工作。显然,微点这一在信息安全领域革命性的成果,将对国内杀毒企业产生巨大的冲击,是对传统格局的一次颠覆,也是市场利益的一次重大调整。
处于杀毒垄断地位的瑞星,当然明白微点产品上市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于是贿赂时任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长于兵,通过报假案、假损失、假鉴定等手段,栽赃陷害微点公司及其成员,阻挠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上市;企图窃取微点核心技术,并置微点于死地。在这一过程中,不少成名的杀毒公司、IT名家,也在其中扮演了极不光彩、令人不齿的角色。
2005年6月21日,刘旭向网监处提出备案申请。网监处不仅不给予备案,反而以“反病毒公司资质调查”、“未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为由,多次传唤刘旭在内的管理、研发人员;将存有微点“主动防御软件”方案设计、源代码等核心机密的数十台电脑扣押,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电脑被直接送到了瑞星公司;同时诬陷微点公司副总田亚葵在互联网上传播“W32.Spybot.worm”等四种病毒,造成经济损失18万余元。
2005年8月27日,为证实病毒是从田亚葵笔记本中传播出来的,于兵授意召开了由北京江民、金山、赛门铁克和启明星辰四家公司参加的病毒专家论证会。于兵将专家得出的“基本可以确定”篡改为“可以确定”。
8月30日凌晨,网监处将田亚葵刑事拘留,并通缉微点公司保管病毒库的、刚大学毕业的崔素辉。
为了保存公司研发实力,刘旭被迫把研发部悄悄地从北京转移到福州。
9月6日,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中心收到网监处的公函,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要求对微点产品不予检测,封杀了微点公司防病毒产品的上市权利。
田亚葵被刑事拘留后,由于缺少报案材料,于兵指使他人到北京江民、金山和启明星辰做工作,让三家公司分别出具虚假“病毒爆发”的证明材料。同时,于兵指使委托的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的合伙人为瑞星公司的监事,瑞星副总赵四章向于兵推荐了该事务所),对田亚葵传播病毒的有关损失进行评估,并将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违规评估结论,作为认定田亚葵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要证据。
10月21日,网监处竟然发布了“破获国内首例防病毒公司传播病毒案”的新闻。
2006年7月28日,被拘留了11个月后,田亚葵办理了取保候审,被海淀区检察院释放。
9月22日,贼喊捉贼的瑞星反把田亚葵和微点告上法庭,说田亚葵侵犯瑞星的商业机密,索赔231万元。
11月20日,海淀区检察院对田亚葵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
微点主动防御软件被封杀两年半后,获准办理产品上市销售前的检测手续。
2007年12月19日、25日,《科技日报》在显著位置刊登“微点软件的上市之路为何如此艰难”和“谁保障自主创新成果不遭封杀”,披露了微点软件遭封杀的事件,发出“微点事件”背后到底是否另有“黑幕”的拷问。
2008年2月,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终于获得销售许可证。软件上市受阻近三年,使微点蒙受直接经济损失三千多万元。
7月,北京市纪委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于兵等人的问题,市纪委成立专案组。据查,于兵涉嫌收受瑞星公司贿赂、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涉案金额4000多万元。瑞星副总赵四章涉嫌行贿被逮捕。
2009年2月7日,刘旭“正在准备向瑞星公司索赔”。
2月17日,曾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任瑞星总经理的记者王学武,在《科技日报》发表“一项重大原始创新何以大难不死——北京东方微点公司起死回生始末”。《北京晚报》发表“杀毒业最大的丑闻是如何炮制的”。随后,各大门户网站、新闻网站、IT网站,以及为数众多的网络论坛,均发布新闻评论或转载相关文章,引起各方强烈反应。
2月18日,瑞星发表“记者王学武编造假新闻 恶意诽谤瑞星公司”的声明。同日,原先报道的网站,大多数开始删除相关信息,或禁止对此案进行讨论。
2月19日,微点发表驳斥瑞星的“严正声明”。同日,北京江民、金山、启明星辰对出具“病毒爆发”证据的说法予以否认,但网上有视频表明,当时江民提供了病毒爆发的证明。
2月21日,王江民在接受大陆IT商业新闻网采访时表示,“微点在故意炒作自己的产品,同时打压其他竞争对手”,同时再次否认曾出具虚假证据。
2月23日,记者王学武发布声明,“本人已于2月23日正式起诉瑞星公司。”
2月25日,瑞星发表“……”声明。一句话,死不认帐。
10月16日,海淀法院认定瑞星的行为构成对王学武名誉权的侵害,被告瑞星被判向王学武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五千元。
2010年2月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兵案,宣布田亚葵被刑事拘留11个月为冤案。
8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数罪并罚,判处于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检方指控其受贿共分4笔,涉案千余万元;行贿者共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行贿420余万元。
11月,北京市高级法院对于兵贪污、受贿1690余万元及徇私枉法案,作出核准死缓判决的裁定。
2011年7月,田亚葵获得国家赔偿77538.22元。
9月5日,鉴于判决生效后八个多月,瑞星一直未履行法院裁决、刊登致歉声明,北京市海淀法院在中国计算机报刊登《公告》,强制执行刊登终审判决书主要内容。
前后6年多时间,一切尘埃落定。其中微点遭受的刁难、有关部门之荒唐、刘旭遭遇之艰难、悲愤不再一一细述。
对于这样一个过程和结果,刘旭欲哭无泪,但他始终坚持自己的科研成果不能卖给国外厂商。
在这个案件中,微点的声誉受到极大损害,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由于研发的成果不能及时进入市场,产品两年多不能面世,市场经济损失当在2个亿以上。面对这些,刘旭说,最痛心的是失去了两年多时间,使我国在世界领先的距离不是被扩大,而是在缩小。
经济社会,不少人已沦为经济动物。
有人说现在伪君子少了,真小人多了。我们鄙弃伪君子,理解真小人(仅仅是理解),呼唤大丈夫,堂堂正正的大丈夫。
仅就王、刘二人而言,1999年,不过是矛盾表面化;2003年,已是彻底决裂;到2005年,则是要人性命的时候。
江湖险恶,最险恶的莫过于人心。
IT江湖,不过是社会的一个缩影罢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