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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处理,关闭】投诉卖家科诚通讯电子无视标准语走“下水道”请版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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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11: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沉静 于 2014-4-4 11:02 编辑

我在卖家科诚通讯电子 的售货贴子里8楼明确标准语:万用表打包要啦。8楼以前根本无人万用表打包的标准语。卖家在12楼跟帖:万用表已经打包。我一直以为是出给我的。没想到卖家在15楼回复我:万用表已经卖完了,其他的继续出。售货帖子请看http://www.crystalradio.cn/forum ... p;page=1#pid8333220
麻烦版主依照坛规处理。
这是我在矿坛7年第一次投诉卖家。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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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22:29:1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通知卖家尽快回复本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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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3 23: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am123 于 2014-4-4 00:00 编辑

一点我至今不明白请版主给予答复  
{标准语:打包要了} 算不算有条件的标准语呢?卖家可否不予以回答。
依此纠纷为例  卖家明确说明40元包邮1个 如果买家 要求打包 属于附加条件标准语不?多请教为日后交易提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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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0: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gam123 发表于 2014-4-3 23:57
一点我至今不明白请版主给予答复  
{标准语:打包要了} 算不算有条件的标准语呢?卖家可否不予以回答。
...

所谓标准语,就是无条件接受所售物品,虽然说标准语有一定的用词规范,但运用到实际中,可有多种形式,比如说:某某东西我要了,我全要了,打包要了,等等......所谓有条件的标准语指的是提出了卖家没有承诺的购买条件,又比如说:包快递要了,包好要了,包不缺件要了,等等......
规则是固定的,但运用到实际当中有可能会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比如说这个买家喊的“标准语:打包要了”意思很明确就是都要了,与物品多少钱一个没有逻辑冲突,买家爽快,卖家一次性出完也方便,于情于理都是正常合理的,即便卖家已经出掉了其中一个,但是也应该考虑买家的回复,既然是要求打包,那么肯定不会在乎少那么一个,卖家不予理睬却把东西打包出给了另外的买家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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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4 0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iagm 于 2014-4-4 00:27 编辑
gam123 发表于 2014-4-3 23:57
一点我至今不明白请版主给予答复  
{标准语:打包要了} 算不算有条件的标准语呢?卖家可否不予以回答。
...


·'打包要啦‘就是按照卖家的要求无条件全部要下。譬如有的卖家在出售多块万用表或多件物品时,为了省事一次性出货,而特别说明:打包优先!
按你的理解,全部要啦的反而是有条件标准语,要一件的才是“标准语”,这不笑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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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4 00:2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静 发表于 2014-4-4 00:18
所谓标准语,就是无条件接受所售物品,虽然说标准语有一定的用词规范,但运用到实际中,可有多种形式,比 ...

谢谢版主解释。我回复时没看到版主的回复。所以跟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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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0: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沉静 于 2014-4-4 00:38 编辑

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大部分的违规行为都是因为一个“私“字,从一个交易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现实中为人处事的风格和态度,交易如同做人,要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自己的问题,或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对方的问题,秉承诚信的原则,那么你就会远离投诉,远离纠纷,并且得到你在论坛想得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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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xiagm 发表于 2014-4-4 00:26
谢谢版主解释。我回复时没看到版主的回复。所以跟帖回复。

我只是请教版主问题就是论事也不针对你个人,不明白就可以问,这个没什么可笑不可笑的。

再提醒你下就事论事而言 你并没喊出标准语要了中介,你已经放弃了自己的权利。

假设卖家确认了你打款了而卖家不发货了不又出现了纠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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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1: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静 发表于 2014-4-4 00:32
不管是卖家还是买家,大部分的违规行为都是因为一个“私“字,从一个交易中,可以看出一个人现实中为人处事 ...

我个人感觉卖家有些事情是无法控制的,也可以算是疏忽吧, 卖家明确公布可以走淘宝并公布淘宝地址,于此同时 论坛买家在不跟帖的情况下抢先去淘宝拍下商品卖家很难做出处理的。希望版主明白我的意思(个人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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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1: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gam123 发表于 2014-4-4 01:04
我个人感觉卖家有些事情是无法控制的,也可以算是疏忽吧, 卖家明确公布可以走淘宝并公布淘宝地址,于此同 ...

论坛不是“淘宝”的载体,论坛是独立的技术网站,在论坛发帖,一切规则要以版规为主,既然卖家无法控制在论坛交易的物品购买权,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发帖,俗话讲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不想失信于人,就不要冒着违规的风险发表交易帖。
对于单件物品(数量较多另当别论),卖家完全可以不粘贴淘宝地址,并在主贴中说明:确定标准语后短信告知淘宝链接,这样既不违规,又可淘宝交易,总之规则是定的,但方法是活的,每一位会员都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在不违反版规的原则上让交易更加的顺利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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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8: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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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8:25: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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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8: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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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8: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科诚通讯电子 发表于 2014-4-4 08:25
那版主,我这边请问了, 难道以后在矿坛出售东西,还需要1秒一刷新,随时准备回复吗?难道人不在电脑旁,这 ...

你问我这么多难道,请问你一句:难道你没看过论坛规则吗?你这些难道都是与版规相冲突的,如果你继续坚持你这些个人主义,那么只能说本论坛不适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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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09: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科诚通讯电子 发表于 2014-4-4 08:28
怎么叫我走下水道啊,那人家另一位买家先电话联系我,成交了,您没有抢到,这就来投诉我,我招谁惹谁了,

连最起码的交易规则都不懂,还振振有词质问买家,你这算哪门子道理?如果你认为你的这些看法都是理所当然的,那只能请你另辟蹊径,本论坛无偿对每一位会员开放,但你既然选择了在这里发帖交易,就必须遵守版规,建议仔细阅读版规后,想好再回复本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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