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石收音机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楼主: 海河

大家注意一下,现决定给予“天王盖地虎”禁言十天的警告处分

 关闭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3-5 09: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就十天吗?用得着嚎啕大哭吗?想哭就哭呗!我也是对一些人倚老卖老的十分讨厌,你和他讲不了道理,就像交通规则一样,该罚就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0: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海版的行动,希望某人自爱一点。
不管在哪里,礼义廉耻还是要懂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0: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版主啊,大家都是老头子,对不遵守规则不服老的惩罚一下是应该的,但十天似乎是多了点,因为如果是我,这矿坛,不上一天心里都堵得慌哪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0: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眨巴眼睛 发表于 2012-3-4 21:02
最民主,尊重人权的版主,也禁言坛友了

纵容违规,实质是对其他大多数遵守规则的人的不民主,不尊重他们的人权!

有这样不分原则,不分是非的“尊重人权、民主”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0: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王同学的确存在较为严重的灌水现象,已经影响到论坛的良好秩序和氛围了。
技术区版主多次耐心劝导该同学,提醒其注意纠正这种不当的做法,但其一直我行我素置若罔闻。
为了引起天王同学足够的重视,纠正违规的行为,给予一定的处罚是正确的。
希望其他坛友们也引以为戒,遵守规则,自觉维护矿坛这个大家共同的家园,而不是相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2: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大家的发言有所感触:荐意采取只谈事情,不针对人的评价方式。必竟其行为不等同于那个人,何况人是会变化的,会进步的。当然也有倒退消亡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2: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都是级别惹的祸,我天天逛坛子,就是不发言,老玩潜水,现在级别还不高啊。看来也要常常灌水才行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3: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只认等级  不认人  不管你是何等高手 只要会员等级低下 就没威望 说话没人理你  所以灌水也是被迫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3: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深资大师 发表于 2012-3-5 13:08
论坛只认等级  不认人  不管你是何等高手 只要会员等级低下 就没威望 说话没人理你  所以灌水也是被迫的啊

绝对不同意阁下之说法!
威望及等级是要靠实力赚回来的!绝对不是只靠惡意灌水而得到的!
拿灌水的时间来去做一些似样的、有技术含量的东西来给坛友们看看,加分,什至乎加精才是正路!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姓不能点灯,州官也不要放火。

坛友跟帖灌水,版主看着不爽,禁言几天无可厚非,但是那讨厌的广告,能不能不要这么猖狂,老是跳出来干扰视线,适当收敛一点好不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时真的也很烦他,他是太年轻或年纪太大我不得而知,···他至少有3个优点:  1  不回感情贴,不发脾气 不讲粗话   2 不管别人把他当那根葱,以孺子之心待人    3 任凭风浪起,我行我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4: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维规必处理!支持河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5: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盖公”喜欢发帖本意不坏,可是他一贯就是懒得说话,而且不听他人意见,绝不改变,十分另类,很多人不喜欢,这样的作风,我看封了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5:4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王盖地虎” 的发言我不喜欢,不是因为他的问题简单或是小儿科,因为大家来着就是互相交流和学习的。而是他的发言风格适合在QQ群里,随便说点什么都可以,但这是论坛,不能像在QQ离发言的那种方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5 16: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此公是一个非常自我的人,不懂得最基本的礼义,我行我素,在隔壁论坛也这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矿石收音机 ( 蒙ICP备05000029号-1 )

蒙公网安备 15040402000005号

GMT+8, 2025-4-30 19:4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