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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个比较有意思的报道:上班泡奶粉喝烫伤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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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到处逛逛 于 2025-4-24 11:18 编辑

员工上班冲奶粉烫伤!人社局:工伤!

发表于 9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知道瞎起哄,也不看看站在谁的队伍里了,这个世界谁制定的游戏规则。上班喝茶水看报纸那帮人如果烫了,难道后果自负?人家比你一个社畜烫到概率高一万倍不止,你烫到只是搭了人家顺风车而已。连这都看不透还开公司,这事还不赶紧私了,居然还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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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某与上海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17日在财务部门担任会计。

2017年12月26日,上班时间刘某冲泡奶粉时,由于玻璃杯炸裂,导致下肢被开水烫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下肢Ⅱ度烫伤。

2018年2月1日,刘某向浦东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浦东人社局调查后,认定刘某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于2018年4月4日作出浦东人社认(2018)字第111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并送达刘某和公司。

公司不服,认为:

■刘某工作时间内吃早餐,属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刘某在开水注入过程中,玻璃杯底部突然炸裂脱落,导致被烫伤,是其自行购买的玻璃杯质量有问题。

■刘某为吃早餐冲泡奶粉并不属于工作过程中的正常活动,也并非是为保证工作继续所必须的生理需求,也不属于岗位职责,其受到事故伤害也非因工作原因导致,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

浦东人社局称,刘某在工作期间冲泡奶粉喝的行为,并未超出职工在工作中为满足生理需要所进行活动的合理范畴,应当视为工作的合理组成部分。她因玻璃杯爆裂受伤,虽直接原因在玻璃杯质量问题,但此情形并不能构成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因此其受伤仍属工伤范畴。

随后,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浦东人社局所作认定工伤决定。

一审: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在上班时冲泡奶粉的行为并未超出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要的范畴,可以视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的情形。浦东人社局依据调查的事实作出被诉工伤决定并无不当。综上,公司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据此,判决如下: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本案争议焦点为,刘某在工作期间冲泡奶粉受伤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超出了职工正常生理需求的合理范围。

二审:

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在其劳动过程中满足其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的行为,是从事劳动工作的前提条件,属于劳动权的一部分,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因工作原因”包括直接工作原因和间接工作原因,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于正常生理需要而进行的饮食,只要在一定合理范围内,可视为工作的组成部分。

奶粉系冲饮性质的即食性饮品,不需花费多大的人力和时间,冲泡奶粉一般不会影响到工作的正常进行。刘某在上班时冲泡奶粉的行为并未超出工作中满足正常生理需要的范畴,虽不属于直接履行工作职责,但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属于间接的工作原因。因此,刘某在上班期间冲泡奶粉时被开水烫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

浦东人社局对其作出认定工伤的结论,并无不当。公司认为职工上班期间,除饮水之外的饮食行为导致伤害均不属于工伤的观点过于狭隘,且与实际工作、生活的需求和状况不符,其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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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上班泡茶喝,不小心烫伤了,也可以算工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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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该怎么定性?又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又怎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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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jiedamotuo 发表于 2025-4-24 11:32
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该怎么定性?又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又怎么定性?

也算是工商。上下班嘛。只要不是离岗出的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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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上班期间,抽烟泡妞喝点小酒也是可以的。这也是生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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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jiedamotuo 发表于 2025-4-24 11:32
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该怎么定性?又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又怎么定性?

这个无异议,100%工伤,早就有法律规定。不过羊毛出羊身上,公司买工伤保险,最终转嫁到员工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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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事都想讹上一笔,这样的人感觉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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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jiedamotuo 发表于 2025-4-24 11:32
骑摩托车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该怎么定性?又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又怎么定性?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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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明天就把公司把饮水机撤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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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7: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司没买工伤保险吧,有买的话不用他出钱。还打官司,怕别人不知道他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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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收音机 发表于 2025-4-24 17:49
今司没买工伤保险吧,有买的话不用他出钱。还打官司,怕别人不知道他没买?

工伤保险跟养老,医保一起强制扣除的,不可能不买,走工伤保险会带来两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影响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第二个问题也是老板最关心的问题,一旦工伤成立,职工在家休息养病工资奖金一分钱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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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知道上班时间的生理需求是上厕所,其它的生理需求太牵强。正常人在任何时间或地点都有可能拉屎拉尿,不让拉屎拉尿就会出事。但不吃零食、不喝牛奶会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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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radio66 发表于 2025-4-24 22:14
我只知道上班时间的生理需求是上厕所,其它的生理需求太牵强。正常人在任何时间或地点都有可能拉屎拉尿,不 ...


不会死。
但你去上班的主要目的是使你的生活更美好。


简单说就是公司不是监狱,更不是法西斯。何况监狱也给犯人水喝的。
所以,这个事不算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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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hbxftpd 发表于 2025-4-24 11:59
以后上班期间,抽烟泡妞喝点小酒也是可以的。这也是生理需求。

我居然无力反驳。人,太娇贵的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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