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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25 10: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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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肖像权都受保护,这在法理上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每次拍照,事前必须清场,那这个“肖像权”的扩大就侵犯了多数人的拍摄自由!
实际操作中都是按照“民不告,官不究”的原则。 如果不是恶意丑化,或暴露隐私引发社会影响,绝大多数事主也不会深究。
二战胜利,那张著名的水兵拥吻护士照片,两主角并不相识,且一方已有女友,事后各自陌路,并未维权。
成都太古里,石油系统领导携手高调女下属,已对事主造成了巨大困扰,不知主角是否进行了维权?
个人认为,街拍时对主题美女保持必要的尊重,拍摄成果不做恶意扩散,引发纠纷的几率是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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