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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6: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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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都这么大火?该投拆的,不该投拆的,反正已经投拆了,有啥想法都说说吧,不过不要太偏激为好。
刘版虽然是有条件标准语,但是,当有人提出异议时,刘版是第一个提出退让的,如果说错,除了没有问清卖家的优先顺序外,我觉得刘版没有和大家抢东西的想法。
我们都是普通人,是普通人就可能犯疏忽大意的错误,只要能够能够及时纠正,就是合格的版主,楼主就不要再抓住不放了。
关于最后的处理方法,我在那个卖帖里也表态了,具体咋办,请大家尊重卖家的意见吧,也别太难为他了,他不太懂版规,也不常卖东西,就是一万用表迷,第一次遇到这么抢手的东西,别给他搞懵了,呵呵。大家都姿态高一点,多大个事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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