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8-1-4 21:44: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plink2008 于 2018-1-4 21:47 编辑
请问下面哪条规则明确提出,禁止先款?
一、免责声明:
网络交易有风险,请大家谨慎诀择,奉劝心理承受力较差的朋友远离交换区!为交易安全,推荐使用论坛中介或支付宝担保交易。论坛中介链接地址:
http://www.crystalradio.cn/thread-135567-1-1.html
对于放弃使用论坛中介或支付宝担保交易的,交易风险自行承担。论坛只提供一个平台,论坛和版主均无义务承担交易风险,交易双方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
二、发帖规则:
1、交易前请认真阅读本规则,如同意本规则并确信能认真履行所有权利义务后,再发起或参与交易,不认同者请自觉离开;凡发起或参与交易者,论坛均视为已认同本规则。
2、本坛倡导诚信交易,请您使用真实的IP地址注册和发起、参与交易,对于使用无线上网或使用代理服务器发起或参与交易者,应同时公布自己所在省、市名称,否则将视为一种不诚信的瞒报行为,版主有权中止其交易并做出相应处罚,鉴于前一段时间有些卖家经常被骚扰,论坛决定对交易帖要求予以适当调整,交易帖不再强制填写电话号码。
3、帖子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挑衅社会道德,不得与本坛所倡导的人性、友善、和谐的精神相违背。所售物品不得涉及物品流通规则中所禁止的商品。
4、卖贴主帖(一楼)中须详细注明物品目前的基本状态,必须如实、正确地表明商品名称、价格、成色(按全新,库存全新、二手、坏件来标定)、能否正常使用(指物品的基本功能能够满足一般条件下的正常使用,外观新旧程度对其基本功能的正常发挥无明显影响的)、维修史、可以影响主体功能的重大瑕疵、附件情况、及运费谁付、清晰的图片、卖家的联系方式等交易要素。
对于没有说明物品好坏的,论坛即默认是好的,如出现交易纠纷,由卖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物品描述含混不清,详细情况叙述不完整,描述语言有多种理解的物品,比如:基本没用、没有通过电、不知好坏、不会测试、没有测试、在我手里没修过等描述的,买家请在帖中向卖家咨询清楚,不要用其它方式(俗称下水道)咨询,没有获得进一步信息的物品,买家应理解为就是坏的,或有严重缺陷,建议不要用侥幸或赌博心理来淘宝,否则其交易风险由买家自行承担,出现纠纷论坛不予支持。
5、卖帖主帖(是指卖家所发商品详细情况、图片、价格、交易方式等交易要素的楼层),在没有坛友跟帖之前可以自行编辑,在有坛友跟帖后(以系统记录的跟帖时间为准),一律不得再编辑主帖。如有需要更改之处,请跟帖说明。对于主帖编辑时间在坛友跟帖时间之后的帖子,发生一切问题 ,由主帖编辑者负全责。若买家标准语后,卖家编辑主帖的,可以视为欺骗性销售,买家有权随时终止交易。(已经发生交易的,买家有权要求退货返款,来回运费卖家负责)。如因特殊情况主帖确实需要编辑的,请联系当值版主代为编辑,对交易物品卖家描述含糊不清图片模糊的,版主将予以关闭此贴不予说明。
6、有前置条件的交易帖,必须在主帖中提出,例如:打包优先、省内优先、某某坛友优先等等(前置条件不得逾越该规则所定条款)。如有遗漏,可在没有买家喊标准语之前跟帖补充,如已有买家喊标准语后,即视为已经一诺千金,不可再补,应严格按照标准语顺序确认,否则视为放鸽子。将依据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7、交易帖回帖中禁止灌水(回帖只要是与本交易帖交易无关的话题,如纯“顶、帮顶”或东拉西扯闲聊或纯表情,均视为灌水),同一人灌水超过5次以上视为刷屏或恶意灌水。视情节轻重可给予扣分、红牌警告或禁言、禁访处罚。
8、同一天内所售之物品,须尽量集中发在同一帖中,严禁“一物一帖”或“一物多帖”。一次出售物品过多的卖家,每天最多允许发三贴,超过三贴即属违规。
每帖每天最多只可自顶三次,(感谢坛友的关注也算自顶;回复坛友的问题、发新货、降价等除外),不得将自己三个以上卖帖同时自顶到首页(指发帖超过24小时的卖贴),否则按刷屏予以处罚。
正在出售中的物品,在原卖帖未售完,不得重新开帖再售,否则属于“一物多贴”。
9、发帖一个月未能售出的物品,视为不合行情售帖,不降价不得再顶起或另开帖出售,发帖者可申请版主关闭该帖后,再重新改价开帖,否则视为违规,版主有权关闭、下沉。
10、不得在他人的售(求购)帖中搭车出售(求购)商品,否则版主有权删除搭车信息并给予处罚。
11、不得在多个论坛同时开卖同一件数量有限的物品,以免造成撞车,对于别处未能售出的物品,须将原帖封闭后再来本坛开卖,已在别处售出的物品,应及时在本坛封帖,如因未及时封帖造成坛友标准语后无货的,视同放鸽子,根据情节给予扣分、警告等惩戒。
12、交易帖中商品价格由卖家自由定价,其它人(包括买家)禁止对商品的价值妄加评估或发表一些和交易物品无关的话题,例如:垃圾、一文不值、某某地方才多少钱等等,也不得引用其他商品或者链接进行对比,否则视为砸场子。
13、电子交易贴在电子交易区发,非电子交易贴在非电子交易区发,中介贴在中介版区发,投诉贴在纠纷调解专区发,公告、意见和建议贴在公告意见建议版区发,高级会员以下的交易帖在新人交易区发,求购贴、询价帖可以发在求助区,不得借助询价帖搞变相拍卖,如有违规版主予以关闭、删除处理,不予解释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