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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8 1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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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注册一个马甲 于 2017-7-18 14:33 编辑
1941年上海中西电影机器公司以上海中西电影机器厂的名称注册;
1950年上海中西电影公司的移动放映机全部产能划出另组,成立上海新星电影工业社;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收购上海新星电影工业社的全部资财并续聘全部职工54人,建立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文化部电影机械修配厂;
1954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文教用品制造厂,对外简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文教用品制造厂;
1957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机器厂;
1958年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电影机械厂(同年纳入后勤企业管理,向总后缴利);
1964年正式划归总后勤部,更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01工厂。
这个厂在1950年代到70年代先后生产过放映机、字幕台、印片机、跳光机、发电机等电影专业产品,以及直流收音机、交流收音机、交直流两用收音机、扩音机、手摇唱机等电子产品,还生产过乒乓球网架、篮球篮筐、移动式单杠等体育器材。
这个厂拥有的品牌是军队红色历程的各里程碑:八一、井冈山、长征、解放、幸福。其中幸福商标与同时期并生产同类产品(收音机唱机和扩音机)的台湾永福公司的幸福商标相重叠,后规避使用(台湾永福公司也采取了规避行为,使用 ”Lucky 幸福“ 字串为产品标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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