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tszl 发表于 2010-5-27 19:41:21

现在我从个人角度来讲,也很同情老余,但这没有用啊,要得到买家的同情,事情或许还有商量,做为版主,始终要中立的,我不可能去劝买家放弃的,人家买家招谁惹谁了?花钱就要买到中意的物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投诉那是误会,现在不能再拿投诉说事了,那些都过去了,到了真正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京都电子 发表于 2010-5-27 20:16:39

事情总要解决,积极的态度也是彼此尊重的表现。

tltszl 发表于 2010-5-28 03:04:23

 买家给老余发短信,他不回,我也给老余短信,倒是回了,不过老余的回复让我非常失望,他说钱是原来没投诉时答应的,后来投诉了,对老余的名誉造成了伤害,所以就不打算返款了,(短信原话就是这么说的)。
 这是非常错误的,老余,我不是反复跟你说过,是因为你的钱没有到位,买家误会你,才投诉的吗?再说当时你也发帖反诉买家了,能说对买家的名誉就没有影响吗?那对买家的影响,你又打算怎么用金钱来补偿?
 打个比方说,两个人因为一点小误会互相动起手来,彼此都受了伤,现在误会解除了,伤谁来治?要么自己治自己的,要么互相治对吧?总不能人家的伤你不管,你的伤却硬要人家给你治,这说理吗?这不还是强买强卖吗?你也不想想,你这么做,版规允许吗?
 纠纷我已经协调过了,你们也已经相互道歉了,你们的误会也应该算消除了吧?你怎么还抓住这一点点根本不靠谱理由来不返款呢?这简直就是强词夺理嘛,能服众吗?这到哪也说不通的,你口口声声说尊重我的,可你言行并不一致,你目前的行为没产生一点让我受到尊重的感觉。往重了说,你跟本就是在藐视我,藐视版规,甚至可以说是在挑战版规。
 老余,我最后再劝您一句:好好和买家沟通一下吧,或许还有商量的余地,真的,你来了就扔下那么一句话,还跑题了,说完人也跑了,这不等于和没说一样吗?既然你说你冤,为什么不进来说清楚?给你多少次机会让你洗清自己,你理解我的一片苦心吗?
 念老余已经是一把年际的人了,凡事我都包容他、尊重他,但我也最讨厌别人利用我的善良行不轨之事,新出台的版规,我不可能不执行的,一意孤行的结果,你应该想得到的。

[ 本帖最后由 tltszl 于 2010-5-28 04:30 编辑 ]

沧州帮 发表于 2010-5-28 07:56:18

我看老余还是进来说明一下,买家所讲的条款是否属实。澄清一下,没有的最好,有错咱就改,您老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有什么拿不起放不下的?(这点事还叫事丫?)让大家怎么看你?你不澄清就等于你默认了(坏事都你干的),以后你还怎么在坛子里混?还望老朋友你自重!(为这么一点小事,值的吗?)

老勐 发表于 2010-5-28 08:48:54

太版的几番说服真的很好。除了一些真正的奸商之外,其实很多投诉都是从一小点误会开始,不能因为一点点金钱就什么都不顾啦。
前几天一起投诉案也是几十块钱的事,我相信当事双方都是爱好者,从他们发布的一些帖子中就可以看出来,结果最后封号。也不知以后他还能不能重上矿坛,技术交流的乐趣肯定远大于一点点金钱吧,为此事我真觉得遗憾。
和老余没有打过交道,感觉他是商人,但他的货挺多也挺便宜。如果老余把问题说的明明白白,以后不就更好了吗。

京都电子 发表于 2010-5-28 10:28:37

太版说得对,尊重是做任何事实的根本,你们之间的互诉我也一直关注,觉得当时在版主的调解下得出的结果是很不错的,现在虽然旧事重提但买家发此贴还是用了善意的语句,并无不妥,还望老余慎重、及时、客观地处理。

贵通电子第二 发表于 2010-5-28 11:11:06

贵通电子第二 发表于 2010-5-28 11:12:38

贵通电子第二 发表于 2010-5-28 11:13:53

贵通电子第二 发表于 2010-5-28 11:20:06

沧州帮 发表于 2010-5-28 11:29:45

回复 24# 贵通电子第二 的帖子

老余,你的心情我是理解的,我们也交易过,对你这个卖家我还是了解和支持的,常言说人无完人,谁都难保谁一生不会出错,有错就改还是好同学嘛。我只是说让你来澄清一下,事实就是事实,谁对我就支持谁,我不管和谁的交情有多深。我还是希望你们买卖双方拿出相关证明来证明你的发言是正确的。前次的纠纷我知道,其它的我就不知道了。
先说这个退款的事,老余你先别着急,这件是太版调解的,退40元也是你自已同意的,不管后的事情怎样,答应的事你应该做到的。不是你退了款你就理亏了,我不这样看。你退了他的款,大家会更高看你。以上所言还请老朋友三思。

贵通电子第二 发表于 2010-5-28 11:44:15

沧州帮 发表于 2010-5-28 11:46:49

老余我是做售后工作的,我们做售后的是用户满意为宗旨,无论用户有多么苛刻的要求,能做到的,我就会帮他做。虽然这和我们做售后的不一样。但是你做为卖家也是有义务让你的买家满意为宗旨的。我记的祖父当年在丰宁县做买卖时,当时的店名叫“义和厚”就是义气和气厚道的意思,当时的店做的很大。这也是做人的标准。老余我这样说你,是因为我们是朋友,我看你也是个义气的人,不能因一点小气就失去了义,自已退一步又有何不可,虽然在经济上会有一点损失可是我们义上又会得到多少收获呢?老朋友还是看开一些别让一点小事就绊住的已的手脚,这点如果处理不好,对你在坛子里的影响又会有多大呢?不明是非的人们又会怎么看待这件事呢?还望老朋友考虑一下。

沧州帮 发表于 2010-5-28 11:49:41

老余还是深明大义的,退款的事就这样了。电牛的问题还是让买家拿出相关证明来证明这件事。

贵通电子第二 发表于 2010-5-28 11: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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