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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23: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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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不拿国家的奉录,但良民是本份,服从论坛领导也是无条件的。
湘版的公告,本人积极响应,特地思考了五分钟,特郑重拿出思考成果,供论坛高层和坛友批判。
针对大家说的没有操作性,不好界定,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
秦国商鞅说过:“民人不能相为隐。”。大致意思是要让夫妻、父子、邻居、朋友、官民相互监督,相互举报,告发就有重赏,隐瞒重罚。
看看老祖宗们多有智慧,都是玩破烂的,你不懂,总有别人明白,是不是水货,瞒不过明眼人。
所以,措施建议可以考虑如下:
第一,建议成立“矿坛查抄水货义勇军”,这个范围可以大点人数可以多些,本人主动请英,愿意担任义务制度指导。
第二,学习古代的言官制,也就是今天执政党的纪委,成立专门的机构,巡查水货。这个人数要少而精,毕竟是专门的了。
当否?请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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