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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现火腿

买卖不成 人情在[希望顶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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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21:0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
     
发表于 2008-10-30 23:5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是网上的生意,诚信为本!
发表于 2008-10-31 00: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不成,人情在,共建快乐!
     
发表于 2008-10-31 00: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得非常好,现在就给你置顶。
我顺便再补充几点:
第一、大家不要因为价格问题伤了感情,都是来玩的,图的就是乐呵嘛。
第二、一旦有了争议,达不成共识,买卖双方要平等协商,切忌人身攻击,一旦出现人身攻南击帖,本人立即给予屏蔽或删除,望谅。
第三、标准语:我要了。
第四、关于标准语的优先规则:不附加条件的标准语优先于有附加条件的标准语,例如二楼买家A喊的是“我要了,此机是否故障?”,三楼买家B喊的是“我要了!”,则买家B具有优先权,望周知,希望大家今后不要再因此出现异议。
发表于 2008-10-31 03: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不能孤立地看待
从卖方来说,一类是一点电子知识都不懂的职业商人,这类人不在少数,他们就是以此谋生的,所以“自己化时间去淘宝”,辛苦点是天经地义。但他们只知道凡跟电子管沾边的东西现在就有人要,就值钱,于是在本村的旧货市场就闹出过一台品象破旧不堪的“红灯711”要价500元,一只国产6N2(还是旧的)要价10元的荒唐笑话!其实这也无可厚非,谁不想自己再富有些,让自己的日子过得更好一些呢?所以,没有心慈手软的商人,都巴不得让你再多给出那“一、两百元”呢,但确实有在“买卖”与“人情”方面能够运筹帷幄的商人,他们是真正成功的商人,既得回报,又得人脉,按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高智商与高情商的综合体!
另一类是那些既是爱好者又是商人的人,这些人大多是有一份正式工作的人,平时闲下来除了钻研自己的爱好外,再倒腾一些“垃圾”,还能为自己增加一些额外的收入,这类人如果觉得自己挤出闲暇时间倒腾“垃圾”所得的回报对不起自己所浪费掉的时间和精力的话,不如断了这个念头,还是踏踏实实把自己那份正式工作做好吧。而我相信除非实不得已,这些人是不会放弃的,为什么呢,改革开放了,投机倒把不是罪了,都是投资家,经济**,谁愿当孔方兄的仇家?
从买方来说,本坛几乎所有的坛友都是业余爱好,既然是业余,唯一的标准就是尽量花最少的钱得到最多的实惠,我相信业余爱好者们光顾最多的,也最喜欢光顾的,就是旧货市场或者物资回收站,而不是正规的大商场或者门市部,就是这个道理,即便是有特殊原因而不得不去正规市场买零件,货比三家也是首当其冲。当然,这其中也不乏一些不了解人生疾苦的吝啬的买家,挑三拣四是家常便饭,对本已很实惠的物品价格依然纠缠不休,恨不得卖家白送才是,对于这样的人,卖家完全可以婉言相送,但切不可硬碰硬,而有失风范,买卖不成,仁义在。对于那些既是买家又是卖家的人,其实他们的心态并不复杂,肯定不是希望自己“多出一、两百元”买张三的货,却少一、两百元卖给李四,杀头的买卖有人干,但赔本的买卖谁都不干!当然,如果买家的钱多得花不完,硬要和卖家交朋结友的话,自愿“多出一、两百元”也并不犯法
总之,做买卖不仅需要高智商,尽管通过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把一件件精品巧妙地网罗到手,但高情商才是成功的关键,必定在这些精品顺利脱手前,你要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是我们这些业余爱好者
但愿我的立场还算客观与中立,因为我根本不想刺激那些在生意场上失意的朋友们并不坚强的内心,所言如有不妥,还请大家“辟谣”
发表于 2008-10-31 14: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不成,仁义在,诚信为本
     
发表于 2008-10-31 21: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赞同楼主观点.
     
发表于 2008-11-2 11: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买家只要看现在的价格值得不值得要就得了!价格高就不买;价格合适就买;
卖家的东西有可能很早以前才5块钱买来的东西(如:老电子管机);但是N年后的现在总不能要求人家10块出手吧!即使10块出手那也是翻倍的赚了!
这个价格问题不要看当年……

君不见广坛那边的一个《毛主席和百万文化革命大军在一起》电影片子,要价100000元;当时我还反复仔细数那是几个“0”;看了几遍确认是十万元;一个老片子怎么就值那么多……?但是我买不起就不买好了……市场经济就这样!

人家的东西贵有贵的道理;当然外行也有没道理的贵;那就不买好了;没必要抱怨人家外行不懂技术且要价高!

[ 本帖最后由 壹法拉 于 2008-11-2 11:47 编辑 ]
发表于 2008-11-2 19: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一 个   说的好啊  市场经济就是需要诚信!
发表于 2008-11-2 20: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但价格要看买家认为值不值了.如果买家认为值,几百万也愿意出,但是认为不值的话一毛钱也不会出,,
发表于 2008-11-2 23:5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很难要求双方都能自觉遵守交易规则,如果都能自觉了也就不会发生纠纷了,俺在本坛买了好几次东西,基本上是满意的.有个别卖家对货物的质量描述有意无意地含糊其词,被人追问了才借口一时搞错,其实明眼人心里清楚得很:对方在装傻.不过也就算了,给对方留个面子,不必当面指责.不值得为几个小钱伤了和气.以后提防着点就是了.
     
发表于 2008-11-5 21:39:54 | 显示全部楼层

aaaaaaaaaaaaa

我们都是业余无线电的爱好者,喜欢的是切磋、交流。我个人认为在这论坛上的真正有钱的老板是没有的,也许只有一、二位,在这里是发不了财的,
     
发表于 2008-11-11 13: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卖方,不要忘记“诚信”,这至关重要。比如出卖物件,就要如实介绍物件的真实情况,不要避重就轻隐瞒物件缺点。
发表于 2008-11-12 09:5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现火腿 的帖子

是啊!说得对!
发表于 2008-11-12 13: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名誉,信誉,商誉,只能点滴赢取,不可拆毁于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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