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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0 18: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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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专家怎么写,此事的当事人曾经亲口和我说的真相是:
公私合营广播器材厂1956年推出无牌101之后,1957年为了配合北京电子管厂非优品(这是对选余、民一、民二的统称,不包括等外、处理)的销路,设计推出了使用6A2/6K4/6N2/6P1/6Z4的511。此时的511也是无牌。
这年8月,北京市外贸局决定将511送到第二届广交会,为了送展品的美观,公私合营广播器材厂还为无牌511在证章厂定做了一批红五角星,以此为面板装饰。没想到参展后居然有港商打算订货,但是订货的前提条件是 “不能挂红五角星,因为挂这个商标卖不出去” 。在广州参展的人一面跟港商解释这星星不是商标,一面赶紧联系北京三机局(公私合营广播器材厂的主管单位),北京的回复是 “如果港商订货超过1000台,可以给他另做没有政治含义的商标” 。
同年11月,经层层请示,北京市第二书记刘仁决定采用富贵牡丹,并且用市委工业部的名义发文说 “为了适应本市公私合营广播器材厂所产收音机的外销需要,决定以牡丹商标代替原有的五角星装饰为产品商标,即日起安排明年的生产任务” 。明白人都知道,商标这事儿根本就不是北京市委该管并且能管的,但当时的权力机器就是这样运转,谁也不能说什么。直到1958年3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自己的面子才发了个追认性的文件“审定批准公私合营广播器材厂使用牡丹商标” 。
革命形势飞速发展,还没等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追认牡丹商标呢,出口牡丹的外销又出了变故。1958年新年过后,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找到北京外贸局说:“你们把出口牡丹交给港商干什么,他不可能销香港,他还要往国外卖,白赚你们的过路费。还是交给我们卖吧,不仅多创外汇支援国家建设,而且能通过我们直销东南亚和中东好几十个国家”。好几十个国家的出口前景把北京外贸局忽悠晕了,决定将出口牡丹交给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可是怎么和港商交代呢,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出主意说:你们和港商签的是511,你们告诉港商国家决定511仅内销不出口就行了。出口牡丹继续走101序列叫101A就行了,我们卖的是牡丹101A,谁也管不着。
然后,中国仪器进出口公司在1958年代理外销牡丹101A收音机700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700台便是牡丹101A出口的全部。但也无所谓,公私合营广播器材厂还没做完这700台出口牡丹,便在1958年的7月改制为国营的北京无线电器材厂了。
因为上述原因,511(101A)的面板有好多种:白板、嵌红五角星、嵌烤漆牡丹、嵌景泰蓝牡丹,出口的那700台,当然都是景泰蓝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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