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uyipyuen 发表于 2014-7-21 00:09: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全文

这个2014.2.1实施的政策.扬扬数万字.直抄可能我一年抄不下来.
大家略看一下子.就可知道.无论是长波还是短波.那怕是70HZ的频宽.都详尽地划分给了不同用途;导航.射电天文.航机对答.移动航行器下行频道专用......
看了之后.自己DIY无线实验.就有个谱.不会把频率/功率设在不该到的地方
看了之后.就不要把不合乎新规定的旧帖翻出来了.

http://www.laomaodiy.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6108&extra=page%3D2

园丁 发表于 2014-7-21 02:51:16

很详尽的频率分布资料,学习了,谢谢。

老国哥 发表于 2014-7-21 10:27:29

看一年都看不完:L

往日如风 发表于 2014-7-21 10:42:22

有时间好好看看。

未成之佛 发表于 2014-7-21 10:50:05

收藏了,以后好好学习:lol

pc128 发表于 2014-7-21 11:05:23

学习了,谢谢。

SPZK 发表于 2014-7-21 11:11:29

这个是好的资料,玩无线电心里就有个谱了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27: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种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2012年版)和我国无线电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研制、生产、进口、销售、试验和设置使用各种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本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三条 在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内使用无线电频率,应当分别遵守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无线电管理的法律规定。
本规定中列入的中国香港、澳门无线电频率划分表由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分别制定和执行,相关资料和规定以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法定文本为准。
本规定暂未列入中国台湾地区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第四条 本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10月1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6号)同时废止。
目 录
第1章 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
1.1 一般术语
1.2 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
1.3 无线电业务
1.4 无线电台与系统
1.5 操作术语
1.6 发射与无线电设备的特性
1.7 频率共用
1.8 空间技术术语
1.9 无线电频带和波段的命名
1.10 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
1.11 国际电信联盟(ITU)区域划分
第2章 电台的技术特性
第3章 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3.1 引言
3.2 业务种类与划分
3.3 一般规定
3.4 无线电频率划分表
3.5 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
3.6 中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
附录
附录1 发射机频率容限
附录2 发射设备杂散域发射功率限值要求
附件1 确定杂散域发射和带外域发射界限的补充规定
附件2 固定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
附件3 陆地移动业务参考测量带宽的规定值
附录3 发射标识和必要带宽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28:06


第1章无线电管理的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取自中国国家标准《无线电管理术语》(GB/T 13622-2012)和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2012年版,这些术语与定义仅作本规定统一称呼和理解其含义之用。如果下述文本中某个术语以加黑的仿宋字体印刷,则表示该术语本身在本章中已予定义。
1.1一般术语General terms
1.1.1主管部门administration
负责履行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国际电信联盟公约和行政规则中所规定的义务的任何政府部门或政府的业务机构。
1.1.2电信telecommunication
利用有线、无线电、光或其他电磁系统所进行的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
1.1.3无线电radio
对无线电波使用的通称。
1.1.4无线电波或赫兹波radio waves or hertzian waves
频率规定在3000GHz以下,不用人造波导而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
1.1.5无线电通信radiocommunication
利用无线电波的电信。
1.1.6地面无线电通信terrestrial radiocommunication
除空间无线电通信或射电天文以外的任何无线电通信。
1.1.7空间无线电通信space radiocommunication
包括利用一个或多个空间电台或者利用一个或多个反射卫星,或利用空间其他物体所进行的任何无线电通信。
1.1.8无线电测定radiodetermination
利用无线电波的传播特性测定目标的位置、速度和/或其他特性,或获得与这些参数有关的信息。
1.1.9无线电导航radionavigation
用于导航(包括障碍物告警)的无线电测定。
1.1.10无线电定位radiolocation
用于除无线电导航以外的无线电测定。
1.1.11无线电测向radio direction-finding
利用接收无线电波来确定一个电台或目标的方向的无线电测定。
1.1.12射电天文radio astronomy
基于接收源于宇宙无线电波的天文学。
1.1.13协调世界时(UTC)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基于国际电联ITU-R TF.460-6建议书规定的以秒(SI)为单位的时间标度。
对于国际电联《无线电规则》中的大部分实际应用而言,协调世界时(UTC)与本初子午线(经度0°)上的平均太阳时等效,该时间过去用格林尼治平均时(GMT)表示。
1.1.14(射频能量的)工业、科学和医疗(ISM)应用industrial, scientific and medical (ISM)applications(of radio frequency energy)
能在局部范围内产生射频能量并利用这种能量为工业、科学、医疗、民用或类似领域提供服务的设备或器械的运用,但不包括电信领域内的运用。
1.2有关频率管理的专用术语Specific terms related to frequency management
1.2.1(频带的)划分:allocation(of a frequency band)
将某个特定的频带列入频率划分表,规定该频带可在指定的条件下供一种或多种地面或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或射电天文业务使用。
1.2.2(无线电频率或无线电频道的)分配:allotment(of a radio frequency or radio frequency channel)
将无线电频率或频道规定由一个或多个部门,在指定的区域内供地面或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在指定条件下使用。
1.2.3(无线电频率或无线电频道的)指配:assignment(of a radio frequency or radio frequency channel)
将无线电频率或频道批准给无线电台在规定条件下使用。
1.3无线电业务Radio services
1.3.1无线电通信业务radiocommunication service
为各种电信用途所进行的无线电波的传输、发射和/或接收。
在本规定中,除非另有说明,无线电通信业务均指地面无线电通信。
1.3.2固定业务fixed service
指定的固定地点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3卫星固定业务fixed-satellite service
利用一个或多个卫星在处于给定位置的地球站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该给定位置可以是一个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固定地点;在某些情况下,这种业务也可包括运用于卫星间业务的卫星至卫星的链路;也可包括其他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馈线链路。
1.3.4航空固定业务aeronautical fixed service
为航空导航安全与正常、有效和经济的空中运输,在指定的固定地点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5卫星间业务inter-satellite service
在人造地球卫星之间提供链路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6空间操作业务space operation service
仅与空间飞行器的操作、特别是与空间跟踪、空间遥测和空间遥令有关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上述空间跟踪、空间遥测和空间遥令功能通常是空间电台运营业务范围内的功能。
1.3.7移动业务mobile service
移动电台和陆地电台之间,或各移动电台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8卫星移动业务mobile-satellite service
在移动地球站和一个或多个空间电台之间的一种无线电通信业务,或该业务所利用的各空间电台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或利用一个或多个空间电台在移动地球站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该业务也可以包括其运营所必需的馈线链路。
1.3.9陆地移动业务land mobile service
基地电台和陆地移动电台之间,或陆地移动电台之间的移动业务。
1.3.10卫星陆地移动业务land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其移动地球站位于陆地上的一种卫星移动业务。
1.3.11水上移动业务maritime mobile service
海岸电台和船舶电台之间,或船舶电台之间或相关的船载通信电台之间的一种移动业务;营救器电台和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2卫星水上移动业务maritime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其移动地球站位于船舶上的一种卫星移动业务;营救器电台和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3港口操作业务port operations service
海(江)岸电台与船舶电台之间,或船舶电台之间在港口内或港口附近的一种水上移动业务。其通信内容只限于与作业调度、船舶运行和船舶安全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等有关的信息。
这种业务不用于传输属于公众通信性质的信息。
1.3.14船舶移动业务ship movement service
在海岸电台与船舶电台之间,或船舶电台之间除港口操作业务以外的水上移动业务中的安全业务。其通信内容只限于与船舶行动有关的信息。
这种业务不用于传输属于公众通信性质的信息。
1.3.15航空移动业务aeronautical mobile service
在航空电台和航空器电台之间,或航空器电台之间的一种移动业务。营救器电台可参与此种业务;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使用指定的遇险与应急频率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6航空移动(R)业务aeronautical mobile(R)service
供主要与沿国内或国际民航航线的飞行安全和飞行正常有关的通信使用的航空移动业务。在此,R为route的缩写。
1.3.17航空移动(OR)业务aeronautical mobile(OR)service
供主要是国内或国际民航航线以外的通信使用的航空移动业务,包括那些与飞行协调有关的通信。在此,OR为航路外off-route的缩写。
1.3.18卫星航空移动业务aeronautical mobile-satellite service
移动地球站位于航空器上的卫星移动业务;营救器电台与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也可参与此种业务。
1.3.19卫星航空移动(R)业务aeronautical mobile-satellite(R)service
供主要与沿国内或国际民航航线的飞行安全和飞行正常有关的通信使用的卫星航空移动业务。
1.3.20卫星航空移动(OR)业务aeronautical mobile-satellite(OR)service
供主要是国内和国际民航航线以外的通信使用的卫星航空移动业务,包括那些与飞行协调有关的通信。
1.3.21广播业务broadcasting service
供公众直接接收而进行发射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包括声音信号的发射、电视信号的发射或其他方式的发射。
1.3.22卫星广播业务broadcasting-satellite service
利用空间电台发送或转发信号,以供公众直接接收(包括个体接收和集体接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23无线电测定业务radiodetermination service
用于无线电测定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24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radiodetermination-satellite service
利用一个或多个空间电台进行无线电测定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需的馈线链路。
1.3.25无线电导航业务radionavigation service
用于无线电导航的无线电测定业务。
1.3.26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radionavigation-satellite service
用于无线电导航的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馈线链路。
1.3.27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maritime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有利于船舶航行和船舶安全运行的无线电导航业务。
1.3.28卫星水上无线电导航业务maritime radionavigation-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位于船舶上的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
1.3.29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 service
有利于航空器飞行和航空器的安全运行的无线电导航业务。
1.3.30卫星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位于航空器上的卫星无线电导航业务。
1.3.31无线电定位业务radiolocation service
用于无线电定位的无线电测定业务。
1.3.32卫星无线电定位业务radiolocation-satellite service
用于无线电定位的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必需的馈线链路。
1.3.33气象辅助业务meteorological aids service
用于气象(含水文)的观察与探测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34卫星地球探测业务earth exploration-satellite service
地球站与一个或多个空间电台之间的无线电通信业务,并可包括空间电台之间的链路。在这种业务中:
—— 由地球卫星上的有源遥感器或无源遥感器获得的有关地球特性及其自然现象的信息;
—— 从空中或地球基地平台收集同类信息;
—— 此种信息可分发给系统内的相关地球站;
—— 可包括平台询问。
此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需的馈线链路。
1.3.35卫星气象业务meteorological-satellite service
用于气象的卫星地球探测业务。
1.3.36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ervice
为满足科学、技术和其他方面的需要而播发规定的高精度频率、时间信号(或二者同时播发)以供普遍接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37卫星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卫星上的空间电台开展与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相同目的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这种业务也可以包括其操作所需的馈线链路。
1.3.38空间研究业务space research service
利用空间飞行器或空间其他物体进行科学或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39业余业务amateur service
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系指经正式批准的、对无线电技术有兴趣的人,其兴趣纯系个人爱好而不涉及谋取利润。
1.3.40卫星业余业务amateur-satellite service
利用地球卫星上的空间电台开展与业余业务相同目的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41射电天文业务radio astronomy service
涉及射电天文使用的一种业务。
1.3.42安全业务safety service
为保障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常设或临时使用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1.3.43特别业务special service
在本节内未另作规定、专门为一般公益事业的特定需要而设立,且不对公众通信开放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28:35

1.4无线电台与系统Radio stations and systems
1.4.1电台(站)station
为开展无线电通信业务或射电天文业务所必需的一个或多个发信机或收信机,或发信机与收信机的组合(包括附属设备)。
每个电台应按其业务分类,在该业务中可以是常设或临时地操作。
1.4.2地面电台terrestrial station
实现地面无线电通信的电台。
本规定中,除非另有说明,任何电台均指地面电台。
1.4.3地球站earth station
位于地球表面或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内的电台,并拟与:
—— 一个或多个空间电台通信;
—— 通过一个或多个反射卫星或空间其他物体与一个或多个同类地球站进行通信。
1.4.4空间电台space station
位于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外的物体上,或者位于准备超越或已经超越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的物体上的电台。
1.4.5营救器电台survival craft station
用于水上移动业务或航空移动业务,专为救生目的而设置在任何救生艇、救生筏或其他营救器上的移动电台。
1.4.6固定电台fixed station
用于固定业务的电台。
1.4.7高空平流层电台(HAPS)high altitude platform station
位于20至50km高度处,并且相对于地球在一个特定的标称固定点的某个物体上的电台。
1.4.8航空固定电台aeronautical fixed station
用于航空固定业务的电台。
1.4.9移动电台mobile station
用于移动业务,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电台。
1.4.10移动地球站mobile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移动业务,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地球站。
1.4.11陆地电台land station
用于移动业务,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电台。
1.4.12陆地地球站land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固定业务或有时用于卫星移动业务,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的区域内,为卫星移动业务提供馈线链路的地球站。
1.4.13基地电台或基站base station
用于陆地移动业务的陆地电台。
1.4.14基地地球站base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固定业务或有时用于卫星陆地移动业务,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的区域内,为卫星陆地移动业务提供馈线链路的地球站。
1.4.15陆地移动电台land mobile station
用于陆地移动业务,能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地理范围内进行地面移动的移动电台。
1.4.16陆地移动地球站land mobile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陆地移动业务,能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的地理范围内进行地面移动的移动地球站。
1.4.17海(江)岸电台coast station
用于水上移动业务的陆地电台。
1.4.18海岸地球站coast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固定业务或有时用于卫星水上移动业务,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为卫星水上移动业务提供馈线链路的地球站。
1.4.19船舶电台ship station
用于水上移动业务,设在非长久停泊的船舶上的移动电台,但不同于营救器电台。
1.4.20船舶地球站ship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水上移动业务,设在船舶上的移动地球站。
1.4.21船载通信电台on-board communication station
用于水上移动业务的一种低功率移动电台,用于船舶内部通信,或在救生艇演习或工作时用于船舶及其救生艇和救生筏之间的通信,或用于一组顶推、拖带船舶之间的通信,亦可用于列队和停泊的指挥。
1.4.22港口电台port station
用于港口操作业务的海(江)岸电台。
1.4.23航空电台aeronautical station
用于航空移动业务的陆地电台。
在某些情况下,航空电台也可设在船舶或海面工作平台上。
1.4.24航空地球站aeronautical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固定业务或有时用于卫星航空移动业务,位于陆地上某一指定的固定地点为卫星航空移动业务提供馈线链路的地球站。
1.4.25航空器电台aircraft station
用于航空移动业务,设在航空器上的移动电台,但不同于营救器电台。
1.4.26航空器地球站aircraft earth station
用于卫星航空移动业务,设在航空器上的移动地球站。
1.4.27广播电台broadcasting station
用于广播业务的电台。
1.4.28无线电测定电台radiodetermination station
用于无线电测定业务的电台。
1.4.29无线电导航移动电台radionavigation mobile station
用于无线电导航业务,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电台。
1.4.30无线电导航陆地电台radionavigation land station
用于无线电导航业务,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电台。
1.4.31无线电定位移动电台radiolocation mobile station
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专供移动时或在非指定地点停留时使用的电台。
1.4.32无线电定位陆地电台radiolocation land station
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在固定点使用(不在移动时使用)的电台。
1.4.33无线电测向电台radio direction-finding station
利用无线电测向技术的无线电测定电台。
1.4.34无线电信标电台radiobeacon station
用于无线电导航业务的一种电台,其发射是用来使某个移动电台能测定自己与信标电台的相对方位或方向。
1.4.35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电台emergency position-indicating radiobeacon station
用于移动业务的一种电台,其发射是用来为搜索和救助工作提供方便。
1.4.36卫星应急示位无线电信标satellite emergency position-indicating radiobeacon
用于卫星移动业务的一种地球站,其发射是用来为搜索和救助工作提供方便。
1.4.37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电台standard frequency and time signal station
用于标准频率和时间信号业务的电台。
1.4.38业余电台amateur station
用于业余业务的电台。
1.4.39射电天文电台radio astronomy station
用于射电天文业务的电台。
1.4.40实验电台experimental station
以发展科学或技术为目的而利用无线电波进行实验的电台。
本定义不包含各种业余电台。
1.4.41船舶应急发信机ship’s emergency transmitter
为遇险、紧急或安全目的而在一个专用遇险频率上使用的船舶发信机。
1.4.42雷达radar
以基准信号与从被测物体反射或重发来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比较为基础的无线电测定系统。
1.4.43一次雷达primary radar
以基准信号与从被测物体反射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比较为基础的无线电测定系统。
1.4.44二次雷达secondary radar
以基准信号与从被测物体重发来的无线电信号进行比较为基础的无线电测定系统。
1.4.45雷达信标(racon)radar beacon(racon)
同固定导航标志设在一起的收发信机,当其被某个雷达触发时,会自动送回一个鉴别信号,该信号能在触发雷达的显示器上提供距离、方位和识别等信息。
1.4.46三坐标雷达three coordinate radar
能同时测定多个空间目标的三个坐标(距离、方位角和仰角或由此推导出的高度)的雷达(又称空间雷达)。
1.4.47脉冲雷达pulse radar
发信机不连续工作,而是每经过一定时间间隔产生一个短促的高频脉冲的雷达。
1.4.48脉冲压缩雷达pulse compress radar
发射时采用一个宽脉冲,接收时将这个宽脉冲压缩成窄脉冲的雷达。
1.4.49频率分集雷达frequency discerption-concentrate radar
采用几个频率不同而频率偏移又不大的发射信号送往同一天线的雷达。
1.4.50仪表着陆系统(ILS)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对即将着陆及着陆过程中的航空器提供水平与垂直方向的引导,并在某些固定点上,指示出距着陆参考点距离的无线电导航系统。
1.4.51仪表着陆系统航向信标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localizer
仪表着陆系统中的水平引导系统,用以指示航空器与沿跑道轴线的最佳下降路线的水平偏差。
1.4.52仪表着陆系统下滑信标instrument landing system glide path
仪表着陆系统中的垂直引导系统,用以指示航空器与最佳下降路线的垂直偏差。
1.4.53指点信标marker beacon
用于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的发信机,它垂直发射一个鉴别图形,以此向航空器提供位置信息。
1.4.54无线电高度表radio altimeter
航空器或空间飞行器上的无线电导航设备,用以测定航空器或空间飞行器离地球表面或其他物体表面的高度。
1.4.55无线电高空测候器 radiosonde
用于气象辅助业务,通常装在航空器、自由气球、风筝或降落伞上的一种用以发送气象数据的自动无线电发信机。
1.4.56自适应系统adaptive system
可根据信道质量而改变其无线电特性的无线电通信系统。
1.4.57空间系统space system
一组为特定目的而相互配合进行空间无线电通信的地球站和/或空间电台。
1.4.58卫星系统satellite system
使用一个或多个人造地球卫星的空间系统。
1.4.59卫星网络satellite network
仅由一个卫星及其相配合的多个地球站组成的卫星系统或卫星系统的一部分。
1.4.60卫星链路satellite link
一个发射地球站与一个接收地球站通过一个卫星所建立的无线电链路。
一条卫星链路由一条上行链路(上行线)和一条下行链路(下行线)组成。
1.4.61多卫星链路multi-satellite link
一个发射地球站和一个接收地球站间通过两个或多个卫星,不经过任何其他中间地球站所建立的无线电链路。
多卫星链路由一条上行链路、一条和多条卫星至卫星间链路及一条下行链路组成。
1.4.62馈线链路feeder link
从一个设在给定位置上的地球站到一个空间电台,或从一个空间电台到一个设在某固定点的地球站的无线电链路,用于除卫星固定业务以外的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的信息传递。给定位置可以是一个指定的固定地点,或指定区域内的任何一个固定地点。
1.4.63标志信标sign beaconing
用于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的一种发信机,它以垂直辐射的特殊方向图向航空器提供位置信息。
1.4.64特种电台special radio station
用于无线电特别业务的电台。
1.4.65制式无线电台compulsory fitted radio station
指为确保船舶、航空器的安全,在制造完成时必须安装在其上的无线电通信设备;也指按照统一规格装配在机车上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28:54


1.5操作术语Operational terms
1.5.1公众通信public correspondence
向公众开放,且各电信局及电台所必须受理并予传输的任何电信。
1.5.2电报技术telegraphy
一种目的在于将所发送的信息在到达时作为图形文件而予以记录的电信方式,所发送的信息有时可以以其他形式表示,也可以被存储起来供以后使用。
1.5.3电报telegram
利用电报技术传送投递给收报人的书面材料。除另有规定外,该术语亦包括无线电报。
本定义中电报技术一词的一般含义与公约中规定的相同。
1.5.4无线电报radiotelegram
发自或发往移动电台或移动地球站的电报,它的全部或部分传输通路为移动业务或卫星移动业务的无线电通信信道。
1.5.5无线电用户电报呼叫radiotelex call
发自或发往移动电台或移动地球站的用户电报呼叫,它的全部或部分传输通路为移动业务或卫星移动业务的无线电通信信道。
1.5.6频移电报技术frequency-shift telegraphy
电报信号控制载波频率在预定的范围之内变化的调频电报技术。
1.5.7传真facsimile
一种用于传输带有或不带有中间色调的固定图像的电报技术方式,其目的是使其以一种可长久保存的方式重现图像。
1.5.8电话技术telephony
为传输和交换语音或其他声音信息而建立的一种电信方式。
1.5.9无线电话呼叫radiotelephone call
发自或发往移动电台或移动地球站的电话呼叫,它的全部或部分传输通路为移动业务或卫星移动业务中的无线电通信信道。
1.5.10单工操作simplex operation
在一条电信通路的两个方向上交替进行传输的一种工作方式,例如人工控制。
1.5.11双工操作duplex operation
一条电信通路的两个方向能同时进行传输的工作方式。
1.5.12半双工操作semi-duplex operation
电路的一端用单工操作,另一端用双工操作的一种工作方式。
1.5.13电视television
传输静止或活动景物的瞬间图像的一种电信方式。
1.5.14个体接收(用于卫星广播业务)individual reception
利用简单家庭用设备,特别是配有小型天线的家庭用设备来接收卫星广播业务的空间电台的发射。
1.5.15集体接收(用于卫星广播业务)community reception
利用有时可能是复杂的且其天线大于个体接收天线的接收设备来接收卫星广播业务中的空间电台的发射,用于:
—— 同一地点内的一般公众群体利用;
—— 通过分配系统覆盖一个有限区域。
1.5.16遥测技术telemetry
利用电信在离测量仪器有一定距离的地方,自动地显示或记录测量结果的技术。
1.5.17无线电遥测技术radiotelemetry
使用无线电波的遥测技术。
1.5.18空间遥测技术space telemetry
空间电台利用遥测技术传送由空间飞行器上所测得的结果,包括空间飞行器本身的功能等情况。
1.5.19遥令telecommand
为了启动、更改或终止远距离设备的运行而利用电信传送的控制信号。
1.5.20空间遥令space telecommand
为了启动、更改或终止在相关空间物体(包括空间电台)上设备的运行而利用无线电通信传送到空间电台的控制信号。
1.5.21空间跟踪space tracking
利用除一次雷达外的无线电测定方法,测定空间物体的轨道、速度或瞬间位置以跟踪该物体的运动。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29:14

1.6发射与无线电设备的特性Characteristics of emissions and radio equipment
1.6.1辐射radiation
任何源的能量流以无线电波的形式向外发出。
1.6.2发射emission
由无线电发信电台产生的辐射或辐射产物。
注:一个无线电接收机本地振荡器辐射的能量就不是发射而是辐射。
1.6.3发射类别class of emission
用标准符号标示的某发射的一组特性,例如主载波调制方式,调制信号,被发送信息的类型以及其他适用的信号特性。
1.6.4单边带发射single-sideband emission
只传送一个边带的调幅发射。
1.6.5全载波单边带发射full carrier single-sideband emission
载波不受到抑制的单边带发射。
1.6.6减载波单边带发射reduced carrier single-sideband emission
载波受到一定程度抑制但仍可得到恢复并用于解调的单边带发射。
1.6.7抑制载波单边带发射suppressed carrier single-sideband emission
载波全部被抑制,且不拟用于解调的单边带发射。
1.6.8带外发射out-of-band emission
由于调制过程而产生的、刚超出必要带宽的一个或多个频率的发射,但杂散发射除外。
1.6.9杂散发射spurious emission
必要带宽之外的一个或多个频率的发射,其发射电平可降低而不致影响相应信息的传输。杂散发射包括谐波发射、寄生发射、互调产物及变频产物,但带外发射除外。
1.6.10无用发射unwanted emissions
包括杂散发射和带外发射。
1.6.11(发射的)带外域out-of-band domain(of an emission)
是指刚超出必要带宽而未进入杂散域的频率范围,在此频率范围内带外发射为其主要发射产物。基于产生的源而定义的带外发射,主要产生在此带外域中,也会在杂散域中延伸一小部分。同样地,主要产生在杂散域中的杂散发射也可能在带外域中产生。
1.6.12(发射的)杂散域spurious domain(of an emission)
带外域以外的频率范围,在此频率范围内杂散发射为其主要发射产物。
1.6.13指配频带assigned frequency band
批准给某个电台进行发射的频带;其带宽等于必要带宽加上频率容限绝对值的两倍。如果涉及空间电台,则指配频带包括对于地球表面任何一点上可能发生的最大多普勒频移的两倍。
1.6.14指配频率assigned frequency
指配给一个电台的频带的中心频率。
1.6.15特征频率characteristic frequency
在给定的发射中易于识别和测量的频率。
例如,载波频率可被指定为特征频率。
1.6.16参考频率reference frequency
相对于指配频率,具有固定和特定位置的频率。此频率对指配频率的偏移与特征频率对发射所占频带中心频率的偏移具有相同的绝对值和符号。
1.6.17频率容限frequency tolerance
发射所占频带的中心频率偏离指配频率,或发射的特征频率偏离参考频率的最大容许偏差。
频率容限以百万分之几或以若干赫兹表示。
1.6.18必要带宽necessary bandwidth
对给定的发射类别而言,其恰好足以保证在相应速率及在指定条件下具有所要求质量的信息传输的所需带宽。
1.6.19占用带宽occupied bandwidth
指这样一种带宽,在此频带的频率下限之下和频率上限之上所发射的平均功率分别等于某一给定发射的总平均功率的规定百分数/2。
除非ITU-R建议书对某些适当的发射类别另有规定,/2值应取0.5%。
1.6.20右旋(或顺时针)极化波right-hand(clockwise)polarized wave
在任何一个垂直于传播方向的固定平面上,顺着传播方向看去,其电场向量随时间向右(顺时针方向)旋转的椭圆极化波或圆极化波。
1.6.21左旋(或逆时针)极化波left-hand(anticlockwise)polarized wave
在任何一个垂直于传播方向的固定平面上,顺着传播方向看去,其电场向量随时间向左(逆时针方向)旋转的椭圆极化波或圆极化波。
1.6.22功率power
凡提到无线电发信机等的功率时,根据发射类别,应采用以下的三种形式之一,并以设定的两种符号之一表示:
—— 峰包功率(PX或pX);
—— 平均功率(PY或pY);
—— 载波功率(PZ或pZ);
对于不同发射类别,在正常工作和没有调制的情况下,峰包功率、平均功率与载波功率之间的关系载明在可用作指导的ITU-R建议书中。
应用于公式中时,符号p表示以瓦计的功率,而符号P表示相对于一基准电平以分贝计的功率。
1.6.23(无线电发信机)峰包功率peak envelope power(of a radio transmitter)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信机在调制包络最高峰的一个射频周期内,供给天线馈线的平均功率。
1.6.24(无线电发信机)平均功率mean power(of a radio transmitter)
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信机在调制中以与所遇到的最低频率周期相比的足够长的时间间隔内,供给天线馈线的平均功率。
1.6.25(无线电发信机)载波功率carrier power(of a radio transmitter)
在无调制的情况下,发信机在一个射频周期内供给天线馈线的平均功率。
1.6.26天线增益gain of antenna
在指定的方向上并在相同距离上产生相同场强或相同功率通量密度的条件下,无损耗基准天线输入端所需功率与供给某给定天线输入端功率的比值。通常用分贝表示。如无其他说明,则指最大辐射方向的增益。增益也可按规定的极化来考虑。
根据对基准天线的选择,增益分为:
a)绝对或全向增益(Gi),这时基准天线是一个在空间中处于隔离状态的全向天线。
b)相对于半波振子的增益(Gd),这里基准天线是一个在空间处于隔离状态的半波振子,且其大圆面包含指定的方向。
c)相对于短垂直天线的增益(Gv),这时基准天线是一个比四分之一波长短得多的、垂直于包含指定方向并完全导电的平面的线性导体。
1.6.27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equivalent isotropically radiated power
供给天线的功率与指定方向上相对于全向天线的增益(绝对或全向增益)的乘积。
1.6.28(指定方向上的)有效辐射功率(e.r.p)effective radiated power(in a given direction)
供给天线的功率与指定方向上相对于半波振子的增益的乘积。
1.6.29(指定方向上的)有效单极辐射功率(e.m.r.p)effective monopole radiated power (in a given direction)
供给天线的功率与在指定方向上相对于短垂直天线的增益的乘积。
1.6.30对流层散射tropospheric scatter
由于对流层物理特性的不规则性或不连续性而引起散射的无线电波传播。
1.6.31电离层散射ionospheric scatter
由于电离层电离度的不规则性或不连续性而引起散射的无线电波传播。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29:46


1.7频率共用Frequency sharing
1.7.1干扰interference
由于一种或多种发射、辐射、感应或其组合所产生的无用能量对无线电通信系统的接收产生的影响,其表现为性能下降、误解、或信息丢失,若不存在这种无用能量,则此后果可以避免。
1.7.2允许干扰permissible interference
观测到的或预测的干扰,该干扰符合国家或国际上规定的干扰允许值和共用标准。
1.7.3可接受干扰accepted interference
干扰电平虽高于规定的允许干扰标准,但经两个或两个以上主管部门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其他主管部门利益的干扰。
1.7.4有害干扰harmful interference
危害无线电导航或其他安全业务的正常运行,或严重地损害、阻碍、或一再阻断按规定正常开展的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干扰。
1.7.5射频保护比(R.F.)protection ratio(R.F.)
为使接收机输出端的有用信号达到规定的接收质量,在规定的条件下所确定的接收机输入端的有用信号与无用信号的最小比值。
1.7.6协调区coordination area
在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射地球站周围的一个区域,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区域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的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
1.7.7协调等值线coordination contour
环绕协调区的线。
1.7.8协调距离coordination distance
从与地面电台共用相同频率的地球站周围或与接收地球站共用相同双向划分频带的发射地球站的给定方位起算的一段距离,用于确定是否需要协调。在此距离之外,不会超过允许干扰电平,因此不需要协调。
1.7.9等效卫星链路噪声温度equivalent satellite link noise temperature
折算到地球站接收天线输出端的噪声温度,它对应于在卫星链路输出端产生全部所测噪声的无线电频率噪声功率,但来自使用其他卫星的卫星链路的干扰和来自地面系统的干扰所造成的噪声除外。
1.7.10(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瞄准区effective boresight area(of a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
用一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所瞄准到的地球表面的一个区域范围。
单个可调卫星波束瞄准到的可能有一个以上的互不相连的有效瞄准区。
1.7.11(可调卫星波束的)有效天线增益等值线effective antenna gain contour(of steerable satellite beam)
可调卫星波束瞄准线沿着有效瞄准区边缘移动所产生的天线增益等值线的包络线。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30:07

1.8空间技术术语Technical terms relating to space
1.8.1深空deep space
离地球的距离约等于或大于2×106km的空间。
1.8.2空间飞行器spacecraft
飞往地球大气层主要部分以外的人造飞行器。
1.8.3卫星satellite
围绕着另一个质量远大于其本身的物体旋转的物体,其运行主要并长久地由前者的引力决定。
1.8.4有源卫星active satellite
载有用于发射或转发无线电通信信号的电台的卫星。
1.8.5反射卫星reflecting satellite
用于反射无线电通信信号的卫星。
1.8.6有源传感器active sensor
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或空间研究业务的一种测量仪器,通过它发射和接收无线电波以获得信息。
1.8.7无源传感器passive sensor
用于卫星地球探测业务或空间研究业务的一种测量仪器,通过它接收自然界发出的无线电波以获得信息。
1.8.8轨道orbit
由于受到自然力(主要是万有引力)的作用,卫星或其他空间物体的质量中心所描绘的相对于某参照系的轨迹。
1.8.9(地球卫星的)轨道的倾角inclination of an orbit(of an earth satellite)
包含轨道的平面与地球赤道平面的夹角,它由地球赤道平面在轨道升交点按逆时针方向计决定,范围在0至180度之间。
1.8.10(卫星的)周期period(of a satellite)
一个卫星连续两次经过其轨道上的某特定点的间隔时间。
1.8.11远地点或近地点的高度altitude of the apogee or of the perigee
远地点或近地点相对于一个用以代表地球表面的规定参考面上方的高度。
1.8.12地球同步卫星geosynchronous satellite
运行周期等于地球自转周期的地球卫星。
1.8.13地球静止卫星geostationary satellite
一个地球同步卫星的圆形及顺行轨道位于地球赤道平面上,并对地球保持相对静止的地球同步卫星;广义地说,这是一种对地球保持大致相对静止的地球同步卫星。
1.8.14地球静止卫星轨道geostationary-satellite orbit
地球静止卫星所必须进入的轨道。
1.8.15可调卫星波束steerable satellite beam
能重新进行再定点的卫星天线波束。

可达 发表于 2014-7-21 13:30:27


1.9无线电频带和波段的命名
无线电频谱可分为下面表中的14个频带,无线电频率以Hz(赫兹)为单位,其表达方式为:
—— 3000kHz以下(包括3000kHz),以kHz(千赫兹)表示;
—— 3MHz以上至3000MHz(包括3000MHz),以MHz(兆赫兹)表示;
—— 3GHz以上至3000GHz(包括3000GHz),以GHz(吉赫兹)表示。
带号
频 带 名 称
频 率 范 围
波 段 名 称
波 长 范 围
-1
至低频(TLF)
0.03-0.3Hz
至长波或千兆米波
10000-1000兆米(Mm)
0
至低频(TLF)
0.3-3Hz
至长波或百兆米波
1000-100兆米(Mm)
1
极低频(ELF)
3-30Hz
极长波
100-10兆米(Mm)
2
超低频(SLF)
30-300Hz
超长波
10-1兆米(Mm)
3
特低频(ULF)
300-3000Hz
特长波
1000-100千米(km)
4
甚低频(VLF)
3-30kHz
甚长波
100-10千米(km)
5
低频(LF)
30-300kHz
长波
10-1千米(km)
6
中频(MF)
300-3000kHz
中波
1000-100米(m)
7
高频(HF)
3-30MHz
短波
100-10米(m)
8
甚高频(VHF)
30-300MHz
米波
10-1米(m)
9
特高频(UHF)
300-3000MHz
分米波
10-1分米(dm)
10
超高频(SHF)
3-30GHz
厘米波
10-1厘米(cm)
11
极高频(EHF)
30-300GHz
毫米波
10-1毫米(mm)
12
至高频(THF)
300-3000GHz
丝米波或亚毫米波
10-1丝米(dmm)
注:频率范围(波长范围亦类似)均含上限、不含下限;相应名词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
注1:“频带N”(N = 带号)从0.3×10N Hz至3×10N Hz。
注2:词头:k = 千(103),M = 兆(106),G = 吉(109)。
1.10常用字母代码和业务频段对应表
字母代码
雷    达
空间无线电通信
频率范围(GHz)
举例(GHz)
标 称 频 段
举例(GHz)
L
1-2
1.215-1.4
1.5GHz频段
1.525-1.710
S
2-4
2.3-2.5
2.7-3.4
2.5GHz频段
2.5-2.690
C
4-8
5.25-5.85
4/6GHz频段
3.4-4.2
4.5-4.8
5.85-7.075
X
8-12
8.5-10.5
-
Ku
12-18
13.4-14.0
15.7-17.3
11/14GHz频段
12/14GHz频段
10.7-13.25
14.0-14.5
K(注)
18-27
24.05-24.25
20GHz频段
17.7-20.2
Ka(注)
27-40
33.4-36.0
30GHz频段
27.5-30.0
V
40-75
46-56
40GHz频段
37.5-42.5
47.2-50.2
注:对于空间无线电通信,K和Ka频段一般只用字母代码Ka表示;相应代码及频段范围非正式标准,仅作简化称呼参考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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