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请勿注册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网名,否则删除,是否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网名由版主界定。
本坛有人违反了这一条,请版工明察
不错,有不少这样的情况,影响很坏、恶劣!请管理员进行清理、整顿,先从管理人员入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支持! 严格执行草总的英明决策!: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大家共同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就一定能把矿石收音机论坛办得越来越好!
第十九条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登载、发送的新闻信息或者提供的时政类电子公告服务,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摘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国新办、信息产业部第37号令公布 2005-9-25 收到 支持老大的义举
支持
这样才能象个交流技术的地方,本人严格遵守。 记住啦:victory: 学习不认真,今天才看到,学习了................忽然想到马克思理论............经是一本好经,可惜被一些歪嘴和尚念歪了 同意,照办。: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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