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前收音机可不是随便都能装的
本帖最后由 小风筝 于 2017-10-1 17:46 编辑这是一张六十年前的电子管持有证,当年若是想装收音机可不是件随意的事情,还得上公安局登记备案,对于大功率发射管私人是绝对不能持有的,如果不小心灯胆打破了还得捧着玻璃碎片和管芯上公安局销账。
影影 发表于 2017-10-5 16:41
只能说明自己多么不得民心。
你说的“民心"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心吧? 敌特太猖狂,关系国家安全必须得这么做。 不管不行。敌特是多。80年前不消停。无奈。 改革开放,搞无线电修理也必须经过公安局特许:Q G4-AAA 发表于 2017-10-1 18:37
控制信息传播的重要性,控制物质占有的重要性、控制人员流动的重要性。
瞎说实话…… 现在不是一样,只不过现在重点管网络。 没法子,国家需要。 现在宽多了,在业余频道研究问题不大。功率不能大。 好家伙!买个这还用惊动公安局啊 此事当年确实.在1972年时FU-807需持公安证明与旧管到交电购. 历史见证 那个时候 外国都有 航空母舰了。。。。 这个现在可不多见,好资料:victory: 延续了民国做法而已
当年装个矿石机,蛛网天线,派出所不久就发表格要登记。